目前,工资总额是国家统计局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基础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分配形式的多样化,又进行了一些补充规定,但一直遵循《工资总额组成规定》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原则。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平均工资是指单位就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就业人员工资总额/报告期就业人员平均人数。
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每年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发布,一般于当年5月份发布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数据。平均工资详细数据,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货币工资指数”、“分地区分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数据在《中国统计年鉴》(10月份左右出版)、《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12月份左右出版)和《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2月份左右出版)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