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2信息来源:国家统计局邯郸调查队
深入贯彻依法治统理念
推进统计法治工作行稳致远
国家统计局邯郸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雷鸣
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实施的四十周年。四十载栉风沐雨,自《统计法》诞生之日起,我国的统计工作开始步入法治轨道。《统计法》的颁布有效地保障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及时弥补了我国法律体制的空白,并为合理有序地组织开展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提高统计公信力,发挥统计工作在了解国情、服务社会的基础作用方面奠定了法律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统计工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2016年以来,中央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对于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问责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统计调查事业迈入新阶段。联系到统计调查工作实际,就是要充分发挥法治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坚持依法治统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夯实统计调查基础。
一、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主动性
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内涵,深刻体会党中央、国务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定态度和决心。结合当前主题教育的推进,坚持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保持常态化。
不断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加强统计法律逻辑训练。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习惯于用法治思维来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落实问题,让法治精神根植于心、外化于行,并充分运用到统计调查工作实践,让法治思维贯穿统计调查工作始终。要加强教育引领,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邀请专家讲座、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调查大家谈、党课辅导、模拟执法检查等方式,培养法治思维,提升依法治统能力,努力让党员干部守住“底线”,远离“红线”,自觉做到懂法、尊法、守法,讲纪律、讲规矩。
二、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作为统计工作者,我们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自觉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要加强学习、深刻把握、积极落实,不断的学思践悟,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要准确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入思考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研究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要深入思考如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思路新举措,转化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治理效能的能力和本领。
工作中,要严格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严格依法搜集统计资料,依法审核统计资料,依法加工汇总统计资料,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要加强质量管控,不断健全完善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汇总、评估等各环节的质量管控制度,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评价、用数据监督,用翔实的统计调查数据及时客观反映经济运行变化、反映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确保统计调查过程和行为的规范。
工作中,要务必加强执法监督。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对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作出全面部署,这足以看出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尤为体现了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新时期,要常态化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教育,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纪法衔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统计法治骨干队伍建设,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要经常组织执法骨干深入学习相关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积极座谈探讨,开展模拟执法流程演练,提升执法本领,加大人才储备。同时还要运用好“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这个抓手,做好压力传导,不断增强统计监督检查的震慑作用。
工作中,要不断强化普法宣传。既做好日常统计普法,又要融普法宣传于业务调查中、融入于“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中;利用业务培训班、基层工作核查、走访调研等时机,积极宣传依法统计理念;经常性地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创新普法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新平台,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有效性,不断提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工作中,要努力夯实作风建设。只有推进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才能保障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行之有效的深入推进依法治统工作。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要深刻领会“弄虚作假就是统计领域的最大腐败”,增强底线思维,确保数据质量,以优良的作风营造干事创业的好环境好氛围,以作风建设保障统计调查事业健康发展。
三、不忘初心使命,奋力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篇章
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党政干部、统计工作者和广大的社会公众都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统计法定义务,牢牢守住依法统计底线,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党中央一系列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落实和完成都需要扎实可靠的统计调查数据资料作为支撑,“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作为统计工作者,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就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部署,就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更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体现。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敢于啃硬骨头,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新时期,要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统计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统计调查部门和统计人员要带头守法,自觉严格遵守《统计法》;要敢于“亮剑”,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企业等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统计违法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维护统计法的权威,打造统计调查工作“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行动自觉,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局面;要以敢打硬仗,敢啃硬骨头的精神,努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推动统计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统计法治发展任重道远。总之,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树牢法治思维,将“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统计部门最重要的政绩,搞准搞实数据是广大统计工作者第一位的职责”作为我们的工作信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河北调查总队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为保障统计调查数据真实性保驾护航。